代码
份号
璧教工委〔200 8 〕 12 号
中共璧山县委教育工委 璧山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璧山县教育系统2008年
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片区教育管理中心,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现将 《璧山县教育系统 200 8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璧山县教育系统 200 8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中共璧山县委教育工委 璧山县教育委员会
200 8年3月9日
主题词: 教育 纪检监察 工作要点 通知
璧山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 8年3月 9 日印
璧山县教育系统2008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08年,全县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教育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为全县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
1.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十七大精神专题培训、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尤其要深刻领会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理论观点,切实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2.认真开展对中央、市委、县委及市、县教育工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严肃惩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三、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3.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及“一免一补”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禁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4.积极探索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高收费问题,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5.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规定。
6.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禁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
7.继续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努力解决“大班额”问题。
8.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9.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规范信访秩序,拓宽案件线索渠道,保障检举控告渠道畅通。
10.以查办发生党员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严肃查处教育经费被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和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党员干部以岗谋私的案件。
11.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建立纠正和预防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长效机制。
12.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进一步完善联合协作办案工作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增强突破重要复杂案件的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
13.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
五、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4.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
15.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示范与警示教育,不断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6.以创建廉洁和谐校园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大力培养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环境。
17.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18.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19.深入推进行政管理、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各项改革,深化源头治理,拓展反腐倡廉工作领域。
20.认真开展“制度完善年”活动。加强制度的整合协调,不断增强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执行党政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大宗物资采购等制度。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七、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21.抓住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2.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干部任用、财务、基建、采购、招生、考试、收费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23.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24.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25.加强思想建设,在政治上保持先进性。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26.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围绕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27.加强制度建设,营造奋发向上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机制,积极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渠道,加大轮岗和交流力度。
28.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