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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3-11 15:31:09 | 作者:县教委 彭小东 | 编辑:万霞 | 点击:471

璧山县教委整治违规补课动真格

九种行为绩效考核一票否决

为扎实推进教育发展环境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近日,璧山县教委在全县学校中开展了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专项治理行动。此次专项治理为期9个月,20103月启动,到今年12月底结束,分为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等三个阶段进行。全县各中小学校将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师德师风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位在职教师均要签订《廉洁从教公开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重点治理九种违规行为。一是严禁教师借课后辅导之名收取额外费用;二是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组织或强行要求学生在校内外接受有偿补课;三是严禁教师故意不完成教学内容从而迫使学生参与有偿家教;四是严禁教师相互之间或为有偿家教补课者介绍或提供生源;五是严禁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六是严禁公办普通中小学在职教职工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职兼课;七是学校不得参与或组织教师在校内外违规收费办班补课;八是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或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九是严禁学校或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学生收费。

严明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县教委组建了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学校的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经查实确有违反者,要清退违规所得费用,并视其情况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教师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取消三年内评优晋级资格、撤销已授荣誉称号或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实行逆向调动或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处理。若学校管理失范,则严肃处理学校并对学校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撤销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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